【停電通知】115年2月8日(日)行政總變電站依電業法相關規定辦理行政總變電站高低壓設備停電保養維護,敬請各單位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電業法第六十條第二項及「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第十條規定,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電力設備,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以確保用電安全。

二、停電影響範圍、日期及時間如下:

  1. 影響範圍:行政總變電站供電區域(行政大樓、圖書館〔含宏廣書屋、彩繪玻璃屋、7-ELEVEN、X8〕、綜合研究中心、綜合二館、人文大樓、商船系館、機械A館、機械B館〔含圖資處〕、輪機實習工廠、育樂館、沛華大樓、海大意象館及海大郵局)。
  2. 停電日期及時間:115年2月8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三、為避免復電時發生電力突波致損及用電設備,請各單位事先關閉貴重儀器設備電源,並拔除插頭,以維護設備安全。

四、前述總變電站於停電期間進行高低壓設備保養維護作業,倘因施工過程發生特殊情形,致需延後恢復供電,將不另行通知,尚祈各單位諒察。

五、查115年1月10日原訂停電作業,因配合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期間校園用電穩定,故配合台灣電力公司辦理MOF設備更換作業,致本次寒假期間行政校區須辦理第二次停電,造成不便之處,尚祈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