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之本國籍學生。
二、獎學金額:
- 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六萬元。
- 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二萬元。
三、獎助條件: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及支付學費者。
- 在校成績優良年齡三十五歲以下為原則。
- 在各扶輪地區或就學地區設籍者。
- 非扶輪社員(包括名譽社友)之子女者。
-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 出具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者。
- 具有學術方面特殊才能或貢獻,並於畢業後有志回饋扶輪者。
- 申請學生必須經由各地區扶輪社推薦。
-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但在二O一五年八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前捐款(含認捐承諾)每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得以「扶輪社」之名冠名獎學金,優先推薦博士班學生乙名,每超過新台幣十五萬元得優先推薦碩士班學生乙名,捐款愈多,優先推薦名額愈多。
四、申請日期:
申請人於二O一五年八月十六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填妥申請書二份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扶輪社提出申請,如發現重覆申請者,即取消其資格。
五、評審及公告:
- 初審:由各扶輪社成立初審委員會,審核申請必備文件及家庭訪問。
- 複審:由各地區總監辦事處成立複審委員會,就專業及人品等面試複審。
- 決審:由基金會召開董監事會議審定得獎人名單並公告之。
六、申請必備文件:參見 WWW.CRE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