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相關注意事項:
1. 計畫執行分為研究類、實作類、產學交流類,申請方式需由教師與學生共同執行,且一律由教師提出申請,詳如實施要點。
2. 申請時間:公告日起至107年5月17日止,每組需填寫一份申請書如附件一,並將紙本簽章及電子檔(Word)送至教務處教學中心。
3. 預計於107年6月15日公告核定通過名單。
聯繫窗口
教務處教學中心
孫婉茹小姐:(02)2462-2192分機2008,elvira1125@email.ntou.edu.tw
107年度大學生暑期學習實務體驗計畫_實施要點.docx
下載期限:2018/05/20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