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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 據: |
99年11月12日海學課字0990014060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優秀青年選拔要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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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 的: |
為表揚本校品學兼優、服務熱誠之同學,以為青年之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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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辦單位: |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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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選標準: |
凡本校未超過35歲之二年級以上學生(含研究所及進修部),其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並符合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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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擔任學生會、學生社團等相關組織負責人,推展學生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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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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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辦理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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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參加校外競賽成績優異,為本校爭取榮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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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研究學術,具有創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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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敬老尊賢、孝順父母,有具體事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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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具有其他優良事蹟,足為青年楷模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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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108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5: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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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 額: |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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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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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符合遴選標準之同學,請填寫『申請表』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送交各系所辦理初審及簽證後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彙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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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課外活動指導組彙整各系所推薦名單後,送請評審委員會審查資料並面試甄選,遴選出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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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審查通過之名單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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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表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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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代表本校參加全國各界青年節慶祝大會,並接受總統表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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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代表本校參加各項慶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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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頒發獎狀及獎學金(第1名3萬;第2名2萬;第3名1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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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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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
曾當選本校優秀青年代表之同學,請勿再行推薦。 申請表請至學務處課指組網站http://www.stu.ntou.edu.tw/sc/下載表格,若有任何問題請逕洽課指組潘玲莉老師 分機1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