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連假[自112年4月1日(星期六)至112年4月9日(星期日)止],請確實注意放假期間用電(水)安全

主旨:清明節連假[自112年4月1日(星期六)至112年4月9日(星期日)止],請確實注意放假期間用電(水)安全。

說明:為確保和平紀念日假期連假[自112年4月1日(星期六)至112年4月9日(星期日)止]電氣及水資源之安全,提醒各單位於3月31日(星期五)下班前,應確實檢查用電開關,並關閉高負載之電器設備等電源設施,以維護實驗室用電(水)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