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聘用助理研究員1名
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資格條件:
- 國內外食品科學、法律、農學、公共衛生、統計等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 國內外大學食品科學、法律、農學、公共衛生、統計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工作內容:
- 食品流通稽查、工廠查核及輸入查驗之分析、評估及規劃。
- 食品安全事件危機處理基礎資料之研判、推估與作為。
- 規劃地方衛生機關稽查人員之管理及專業訓練事項。
- 流通稽查、食品工廠查核及輸入查驗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法規及行政法等事務規劃及訂定。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280至424薪點(約新臺幣37,800~57,240元)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A棟(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
應徵方式:
- 請於114年3月25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管理中心聘用助理研究員」)
- 逕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 楊先生收
- 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 履歷內容要求如下:
- 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
- 請留可聯絡之電話及e-mail及郵遞區號地址。
- 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 請一併檢附以下文件:
-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含大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 自傳(未檢齊上開1.、2.資料即不符資格。)
- 工作相關證件影本。
聘用期間:
自本署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本署得視工作表現及當年度考核結果情形決定是否續聘。
職缺聯絡人:楊先生 02-2787-8368。
注意事項:
-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方能報名。
-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 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須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
- 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