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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學者呼籲台灣應建立國家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 凌明沛教授 ~上下游新聞

發佈日期 : 2015-11-07

台灣國際生命科學會(ILSI Taiwan)2015/11/7舉行「為台灣催生一個專業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座談會,與會專家國家衛生院名譽教授謝顯堂直言,2007年的《食品安全與營養白皮書2008~2012》,就要求盡快設立國家級的「健康風險分析中心」,可惜到現在都沒影。

台灣的食品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局,不過食物上架包裝前的責任卻落在農委會,環保署管理有毒化學物質,工廠則歸經濟部,因權責分散常出現漏洞,例如2013年爆發工業級順丁烯二酸混入食用澱粉,順丁烯二酸不屬環保署302項管制的有毒化學物,食藥署管不到化工原料,工業局只管工廠不管化工原料流向,形成三不管地帶。

為什麼需要風險評估?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助理教授凌明沛舉例,美耐皿容器會釋出三聚氫胺,但是第一次使用和第三次使用、有無摔過出現裂痕,溶出的量都不一樣,大人、小孩耐受量也不同,美耐皿既然訴求摔不破,使用對象應該小孩或老人居多,因此評估時分成1~6歲、19~59歲、60歲以上,考量體重、曝露量,分別制定耐受量。

「這是一大專業,還要和業者、毒理學者、食品科學、食品工程對話,所以需要一個平台,民眾也會因此比較信任。」

在有限的資源下,風險評估可以幫助行政機關,找出優先關注的對象,不過台灣雖在去年設立食安辦公室,直屬行政院,卻淪為稽查大隊,沒有預先風險評估、主動管理的能力,被外界批評疊床架屋。今年2月新公布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食安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但只要求設置「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僅屬於顧問性質,沒有行政權力。

原文網址: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7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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