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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屆振芳獎學金公文暨申請辦法

一、目的:振芳集團自1957年創立至今,希望能將一甲子以來在食品產業深耕經營的成果,以「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信念,回饋給致力於食品相關科技發展之校院系所,特設「振芳獎學金」希望鼓勵食品相關科系之學子,特別是就學中因家庭經濟困難,仍需自力工作籌措學費之品學兼優的學生,願能投入學習、築夢踏實。

二、金額:每名新台幣参萬元整。

三、申請資格:

  1. 國内公私立大學院校食品、生物科技、畜/水產、餐旅管理或保健營養等相關科系所(日間部)之碩士班、大學部,目前仍在學之學生。
    ※博士班、在職進修專班學生恕不列入獎助對象。
    ※以受文者所推薦的學生優先受理。
  2. 就學中需自力工作以補助學費者。
  3. 為嘉惠更多的莘華學子,曾經獲頒「振芳獎學金」之學生恕不受理。
  4. 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七十八分以上、操行成績兩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或甲等者。
  5. 凡未符以上資格者,恕無法受理申請。

 

四、申請時間:114年9月12日至113年9月25日開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辦法:

  1. 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備妥下列文件正本之彩色掃描電子檔:(文件內容須清晰可辨視)
    (1)申請表乙份。
    (2)中文自傳乙份。
    (3)歷年度成績單乙份-需蓋有學校製發單位章(現大學部及研一生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現研二生以上檢附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2. 請由受文者推薦,推薦名額一名。
  3. 備妥報名文件後,請以主旨:第三十八屆振芳獎學金報名申請(學校+科系)
  4. E-MAIL至以下信箱:Yu-Pai_Lee@gemfont.com.tw

六、評審與核發:

  1. 申請函件將於受理截止後,交由本公司「振芳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理。
  2. 審核結果將於10月15日(三)通知受文教授與受獎學生。
  3. 邀請受獎學生於11月21日(五)14:00 親臨振芳公司參與振芳獎學金頒發座談會。振芳研發團隊的學長姊們將親自帶領同學們參觀振芳的實驗室環境並分享行業現況,提供受獎學生未來畢業職涯選擇方向與發展的參考建議。
  4. 獎學金領取辦法於得獎通知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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