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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至10月20日截止,最高補助2萬元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修業年限內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不含延修生或研究所在職專班)
  2. 學士班學生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所得不得超過新臺幣90萬元 / 碩博士班學生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所得不得超過新臺幣70萬元、且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不得超過新臺幣2萬元,且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不得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3. 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補助金額(單位: 新臺幣/元/每一學年) : 碩士班最高16,500元;學士班最高2萬元。
※上學期申請通過後,下學期扣抵減免學雜費。

詳請參閱公告: https://stu.ntou.edu.tw/p/405-1023-89976,c7796.php?Lang=zh-tw
聯絡人: 生活輔導組 曹家鳳
連絡電話: 02-24622192分機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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