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級應屆畢業生尚未申請借用學位服者,請於107年5月28日起至107年6月8日止,至本校「教學務系統」之「學位服」項目辦理
| 一、借用對象:以107級應屆畢業生為優先,不借用學位袍服者請勿登記。 二、系統開放申請時間:107年5月21日起至107年6月8日 三、 (一) 個別申請者,依上述系統開放時間辦理借用,於領取的日期及開放的時段領取。 (二) 無法使用教學務系統申請者: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當學年度提前畢業生,以書面個別向保管組辦理借用學位服,須另繳押金。(如保管組網頁檔案下載申請書)。 (三) 非參加107級畢業典禮之借用方式:107年6月12日起,依實際剩餘庫存提供借用,借用時間14日(含假日),逾期未歸還罰款方式與應屆畢業生同。 四、 (一) 領取方式: 1、日期:自107年5月28日至107年6月8日止。 2、時間:週一至週五 15:10~17:00。 3、地點:預約完成者,依約定時間到學位服庫房(人社院地下室→B103)領取。 4、領取前一日預約,請至https://goo.gl/forms/3GyFuDKhuUB3Ah6J2 預約。 (二) 歸還方式: 1、特定歸還日:107年6月9日 107級畢業典禮當天晚上,在行政大樓一樓展示廳,團體借用者可個別歸還。 2、截止日期:107年7月31日前歸還。逾期未歸還者應繳納行政處理費用,每套每逾1日罰金新台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例假日,以學位服賠償金額為上限。 3、時間:團體歸還依約定時間,個別歸還者請於上班時間。 4、團體借用者,原則上以團體歸還為準。歸還地點:保管組庫房(人社院地下室→B103)。 5、個別借用歸還地點:保管組辦公室(郵局二樓)。 五、借用之學位服(包含帽子、披肩、袍服)應負善良保管之責任,若有遺失、損壞或無法繳回者,以實際購買價金賠償。 六、107級應屆畢業生是否有借用學校之學位服,請查看個人學位服借用狀態,向外面廠商借用之學位服,請勿歸還到保管組。 |
| 附件:107級畢業典禮學位服借用公告1070509PDF.pdf |